双方离婚后房子承租人是男方父亲的名,因为1986年动迁分房是按人口分,没有产权,都是单位分房,由于当年集体职工不允许做承租人,所以房子就得写父亲的名。如果父子不是一个单位的可以写儿子名。而且从1986年小三口一直住到2000年离婚,法院根据当年分房的规则将房子判给女方和孩子使用男方搬出自行找地方,而且男方离婚后不管孩子,孩子上学还是生活,还是有病都不管,孩子找他他就说他没有,告孩子你活不了就死。当时法院要给判生活费,可是男方说不用我和他妈一起养活每月我给他500可是给过几个月就不给了当时孩子才16岁,现在孩子大了大学也毕业了妈妈也累坏了,经济也欠了不少,孩子又没工作,真的很需要经济的来源,想把房子房改,把产权变成孩子的名下,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难处啊。感谢律师能给予最好的帮助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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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你目前有使用权,但房产过户到你儿子的名下,除非先变更承租人为你的儿子,然后和产权单位协商购买。产权人同意卖给你儿子,才能达到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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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想咨询什么问题?想将房子购买产权?那应直接持法院判决书向房屋管理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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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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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房子房改,把产权变成孩子的名下,要具备或者创造条件才可以, 现在这样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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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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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就先住这 不急产权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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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