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我到北京西城区某医院割除阑尾,但割除阑尾手术至今,阑尾位置依然隐隐作痛,后来到正规医院进行了详细检查,结果是阑尾位置体内留有金属遗留物,后来跟医院协商不成,现在我决定起诉该医院,请问医疗纠纷应该怎样打官司呢?我要收集哪些医疗证据呢?是我举证还是医院举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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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举证责任有医院承担,阑尾位置体内留有金属遗留物的事实必须由你提供证据证明。建议你抓紧时间到医院复印你的病历。但“谁主张,谁举证”本是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但是,在医疗纠纷中,由于无法克服的障碍,患者往往会因举证不能而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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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准备在该医院就诊的相关证据,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责举证的有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及行为与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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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医疗纠纷想自己打很难赢 举证责任方面是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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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封存病例;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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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复印、封存病历资料,然后持相关材料具体咨询律师或直接委托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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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需要准备在该医院就诊的相关证据,可以复印病历。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责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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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位置体内留有金属遗留物,是否留有证据?具体到诉讼,建议你拿着病例以及相关材料到律师所来详细谈谈。与医院打公司要布置周密了才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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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请律师或自己到西城法院起诉;2、需要准备就诊的证据及后来检查的证据;3、医疗纠纷适用举证倒置原则,主要由医院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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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封存病例,医院负责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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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