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和一个来我市打工的外地男人并登记结婚,可他在婚后一个月就带着家里所有的钱跑了,再也没回来,我找了四年,由于找不到人,上法院离婚又怕麻烦,加上现在登记又不要初婚证明,我就干于2006年又与一男子登记,由于没有感情基础,一年后就离婚了。前阵子他得知我以前曾结过婚的事说要告我重婚,后经我家人已前去协商,答应给他一笔钱,他才放弃去起诉我,我想知道,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办才对呢?
我的笫一任丈夫从01年我们婚后一个月到现在一直没有出现过,我现在再去法院单方面起诉离婚还管用吗?
还有我听说重婚罪的追述时效是五年,是不是我这五年不再结婚,五年后再结婚就合法了呢?
除了去投案自首,是不是我这辈子都不能再拥有一段合法婚姻了?
我知道我错了,当初不该贪一时的便利怕麻烦闯下大祸,我求求你们帮帮我,如果我现在是犯罪的话,那我要怎样做才能终止犯罪?要怎样作我才能再次拥有一段合法的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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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起诉离婚,你可以有合法的婚姻,具体可以电话或者面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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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自诉案件 也就是说 只要他不起诉你 法律就不会追究你的责任
你现在应该通过合法的程序与第一任丈夫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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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