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半年左右了,但是相处下来性格极为不合适,他还老爱喝酒,喝酒后还爱骂人,因此,生活了2个月后,我不愿与他发生性关系。此后也偶尔有过,但是完全违背我的意愿。后来我忍受不了,他就说我有外遇。还说什么结婚了,就是得和他发生性关系。不能随便出门。我们现在要离婚,他说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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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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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已经共同生活,彩礼返还的问题基本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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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给付彩礼导致其家中生活困难的话 是可以要回的。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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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只有在三种情况下可退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二、虽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只有第三种情形符合,但必须由对方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才可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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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礼无需返还,离婚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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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