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和男友同居期间内,男友贷款买了房,当时男友家出了一部分首付款,房产证是男友的名字,婚前我出资为新房装修购买家具家电.我们结婚后一年,我拿出婚前自己攒的积畜一次性结清了余下的代款.当时没有考虑太多问题...现在夫妻感情还好,但未来无法预知,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证明这里面有我的一部分财产呢?要注意什么呢?如果我们写个财产协议证明房产有我的一部分,将来如果离婚的话,会有效吗?--------------期待您的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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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方式就是变更登记为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对外也有效力。
其次就是可以写一个协议。双方都签字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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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证明房产有你一部分,最好做财产公证,以后法律效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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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写个财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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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拟定财产协议,也可以把房产证改成你们两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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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