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离婚,母亲要另结新婚,家里原来有房产已卖48.5万,当时母亲说钱4个人分(加我和妹妹),给父亲15万,其余钱三人平分;但现在只给父亲15万,其余钱母亲都用于生意周转,另还有一处地皮是母亲家的地,姥爷是在我家去世,当时父母一同伺候的,但在这块地皮上母亲与要结婚人盖了房子,目前房屋在出租钱归母亲所有,现在父亲说这块地他不要可以,但是要给我和妹妹,母亲不同意。说我俩上学都她管(当时说我归父亲供,妹妹她供,因为男方也有个儿子在上初中),妹妹上高二,我明年大学毕业,我想问您一下这样的财产要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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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48.5万元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要了15万元,剩余33.5万元由你母亲领取,其中应该包括父母对你们应当承担的抚养费。此外,你母亲说33.5万元三人均分,但实际未分配,而是用于生意周转,应该是一种代你们保管和管理的行为,由于你和妹妹都未成年,此行为没有过错。你母亲家的地是你母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而来,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享有一半的财产权利。你母亲让人在地皮上盖房,如因此有收益,也应有你父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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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产是共同财产,你父母各分一半。至于你外公的遗产,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你和你妹妹只能在你母亲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部分继承分割她死后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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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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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与你和你妹妹没有关系。如果他们愿意给你们并达成协议,法律也是保护你们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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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与你和你妹妹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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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