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定金20000,并在未见到购房合同前选了房号,几日后在签购房合同时,发现有关内容自己无法接受,也不能与开发商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我是否可要求退还定金?谢谢!
-
这个问题涉及是谁的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你与开发商在约定购房时,是开发商发布了虚假信息诱使你产生购房意愿,但现在你发现实际情况与开发商的描述并不一致,这有可能是开发商的责任。至于具体定金是否能够返还,我还需要知道更详细的信息!
-
购房合同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后合意的结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你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协商不成,你可以按照定金协议的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追回定金。
-
一般不能退,除非你有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有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欺诈。
-
应退还。
-
应该退还,定金的作用已经起到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