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再婚,育一女已判随前夫。现丈夫有三子女。我们婚后有几处房产,除一处是有他公积金部分支付外,其余所有款项均由我经商所得支付承担。为了避免将来与现丈夫或其子女发生不必要的财产纠纷,我该如何做才能保障我和我女儿的合法权益。
如何做好婚后财产约定协议?是否还要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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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个婚后财产约定 为了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我建议你们还是去办个公证比较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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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个婚后财产约定 为了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并且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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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房产是婚前所购买的可不必做公证,但如果是婚后的话,则有必要签订财产分别制的协议,并且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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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