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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因为工伤失掉右手五指和一截手掌,厂方送到医院时,医生说要切两个脚趾来接上,厂方都同意了。后来厂方又说这手术不应右他们承担,还提议现在就谈具体赔偿事宜,就这样把手术拖着,我该怎么办?希望律师及朋友们能给我详细的解答。在此表示感谢。

劳动纠纷
2004-11-05 16:16: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事故,首先应对受伤者进行治疗。在此同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工伤待遇。从你弟弟工厂的做法来看,该厂很可能未给你弟弟办理工伤保险,因为如果办了工伤保险,相关的治疗费用由社保部门支付,工厂最多也只是先行垫付。工厂如未给你弟弟办工伤保险,相关的费用责全由工厂承担。

    你们现在可以分两步走,想办法先让弟弟接受治疗,不能耽误。不要让工厂以做手术为要胁,放弃自己的权益。工厂拒付费用,你们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同时,要求工厂申请工伤认定,如工厂拒绝,你们自己也可以申请认定。
  • 陈律师意见很好
  • 在手术治疗终结后可申请残疾认定,确定赔偿数额,提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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