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朋友的前女朋友(其实也算不上女朋友,最多说是情人,应该我朋友他结婚了)我朋友跟我也很好,可是我一看见这女的就火,跟我朋友也吵过好多次,刚开始我把她的QQ告诉我认识的那些男性朋友,后来我朋友一次又一次的骗我,我越想越火就把她的照片公布在论坛上,把她的丑事告诉大家,让她臭名远洋。还在她的QQ上说一些伤人的话。说实话我这么做的时候也想过问题的严重性,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解我心里的恨,杀了她也不解我的恨,只有这么做才让我的心里好受一些。 现在我一直在找心理医生,想缓解一下心里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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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已经严重侵害了人家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因此,你可能要面对被人控告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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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无疑侵犯了对方的权益,最好停止侵权行为,避免被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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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她的照片公布在论坛上,把她的丑事告诉大家你涉嫌侵犯她的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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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