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儿子放学骑车回家,将一横穿马路的9岁男孩小腿撞伤,我们及时将伤者送医院,经检查为骨折,目前伤者还在住院治疗,未作手术,打着石膏,现在住院费都由我承担。(当时未报警)现在其父母要求我写下承诺书后,办理孩子出院手续,主要内容为:
一是承担出院后康复期间的复诊费、医药费(约3个月),
二是若是孩子万一以后需做手术,承担所有治疗费,
三是若孩子以后出现后遗症(腿短),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我总觉得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双方都有过错,不应由我全部承担。如果要写承诺(协议)之类的话,我应怎样写,涉及那些内容,承诺时间确定多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