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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机动车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在汽车道上正常行驶,发现前方有一电动车一大人带着一11岁儿童,在我右前方正常行驶,我便鸣喇叭示意。电动车的骑车人没有任何反应,我仍正常行驶,结果距离电动车三四米远时电动车突然从我右方左转。我急左打方向急刹车,结果在中间黄线位置我的汽车右前与电动车的尾部相撞,致使电动车母子受伤,电动车受损。电动车骑车人大人只是皮外伤检查后没有事问题。小孩右手多处受伤,右手小拇指粉碎性骨折,右手食指去掉接近一厘米并且需要植皮进行二次手术。我已经垫付10000多元的医疗费了,那家人还是不停的要钱,我该怎么办? 交警责任认定我们同等责任是否公平?右手食指去掉不到一厘米算不算伤残

交通事故
2009-06-12 10:04: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老乡,交通事故的费用承担一般都是根据责任认定的划分来承担,既然交警的 认定你承担一半的责任,对方的花费你就不应该全部承担。如果你你全部承担了即便你有保险,保险公司也不会全部赔付给你,建议你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
  • 你以后就不要再垫付钱给对方了 等事故处理完了再根据责任比列赔偿他们就行了 你的车没有保险吗?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可以走诉讼程序,是否构成伤残需要到司法鉴定所咨询,据我所知可能是10级伤残。
  • 交通事故的费用承担一般都是根据责任认定的划分来承担,既然交警的 认定你承担一半的责任,对方的花费你就不应该全部承担。如果你你全部承担了即便你有保险,保险公司也不会全部赔付给你,建议你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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