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哈市道外按揭买的住宅6楼10年商品房,有中介,房照已更名。
后天(6月5日)银行贷款将直接打到房主帐户,至此只余首付款的少部分(2.8万多)在中介为抵押金(交房验收后给房主),而多数款(22万)已付给房主。我希望房主立即交房,而房主称:需款到后,用此款装修新房刮大白,要求放味到6月20日。我说最多一周到15日,房主不谈。
单独找中介,其称给调解,签补充协议,要求我同意房主的期限,我拒绝。
现在房主不跟我谈,中介说他正联系房主,还说他们只能调解,不成就让我自行起诉。因居间协议中未规定具体日期,只说银行款到时交清余款,同时交房。
现在该房水电煤气,有线宽带,土地使用证,包烧物业,户口等杂项都未办理,中介说有的需倒房后,有得需我自行办理。
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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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没有委托律师陪购容易出现的情况,前期没做好会影响很多后期的问题,现在这个事情相对就比较难处理了,我个人建议您要是需要的话可以先面谈处理,我需要看具体的合同,和您的选择到达的步骤,之后再看如何处理此事,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处理,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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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照已更名,是属于你个人财产。原房主是否可以廷期交房及中介的责任应根据你们之间签定的合同来判决。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咨询,或直接致电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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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的期限应当按照约定,即银行款到时交清余款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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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