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问的事情,有些不明白咨询下老师。执行的时候总是把东西都藏起来,这样的人真是没办法,而且也不能总是要求法院去执行啊,想问下律师,财产保全是怎么回事,可是在上诉之前申请财产保全吗?防止被告隐匿或者转移财产,具体操作应该是什么样的,另外,蹲监狱期限有什么要求吗?实在令人气愤,有钱布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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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不知你的诉讼现在处于什么阶段。如果你的案子还在上诉期,你可以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即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法院依法保全对方的某项财产,但是你要提供对方财产的线索,否则法院也无法保全。如果你的案子已经到了执行阶段,就不需要申请保全了,如果对方到期不执行判决,法院可以直接查封、扣押直至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然后将拍卖所得用以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债务。不论怎样,要想执行对方的财产,都必须是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并且你要提供对方财产到底在什么地方,否则法院也没什么办法。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一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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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问特定律师可向其一对一咨询.这样他会直接看到你所问的问题并给予解答.
顺嘴说句:如果随时发现有财产,都可先提保全,然后再申请执行~针对有钱拒不给付的,法院会对其采取十五日以下拘留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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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