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一个朋友家里亲人的事情
他的姐姐是一个智障人士,而且有证件,以前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但是现在经过他的不断陪护,只知道自己的大小便,其他的什么她都不知道
是去年的几月分我就忘了,在家里没有人的情况下,被邻居的男子强奸,并且怀孕7个月,前一阵子才刚堕胎出医院。
家里人问她肚子为什么那么大,她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才了解到是被邻居强奸。
之后就告到法院,犯罪男子现在被关押了,可是男子的家人对受害人家里人说认识法院里的法官,就算是你们告了,也没什么结果,说我们可以说那是你姐姐自己自愿的。两个人是恋爱关系,所以发生关系是不属于犯罪。2个陌生人怎么可能产生恋爱关系?
可是法官居然也亲自对受害人家里人说你们这个事情如果进官最多也就是判给你们个1~2万块钱精神损失费,你想要4~5万是不可能的,而且人家也说了你们是自愿的就更得不到什么赔偿了。
请问,像这种案子怎么才能还给她一个公道,需要用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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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委屈了,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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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强奸,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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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