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怀孕6个月后辞职,(从2009年4月17日到2009年5月17日)5月18日老板让本人离职,可工资未发,老板说过两天会打到本人账户上,可到现在为止3-5月份的工资只打了500块钱。本人3-5月份工资共计:6476元整未发。本人也去过劳动部门,可劳动部门也调解不了,让本人直接起诉公司。因为劳动部门说不能仲栽,说本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与被申请人存在的劳动关系。(仲栽部门要求本人在职的厂牌和劳动合同,但是厂牌离职时已被公司收回,本人只有复印件;公司未给本人签劳动合同,所以本有无法得到有效证据,所以仲栽部门不给受理)像我这种情况如果直接起诉,有没有可能胜诉呢?谢谢回答。
-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的,除应补发工资外,还应按拖欠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因该原因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劳动者申请仲裁应提供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
-
你的工资是否直接发到银行的账户上的,如是可到银行打出来作为证据,同时你还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你在证明劳动关系上可以找证人出庭作证.如需律师帮助请与本人联系.
-
没有劳动合同和厂牌可以找其他的证据,比如社保记录,同事的证明等。
-
查社保清单。
-
只要证明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你会胜诉的!请律师帮你收集相关证据就行,现在仲裁也不收费且时诉讼时,你若胜诉,律师费由单位承担.
-
请按以上几位律师的意见操作.
龙岗君一周律师
-
以上律师说的对,这个案件,我可以帮你办理,如果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