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2月1号的晚上23点左右我的同学在公路边上她们两口子骂架,在我劝架的时候发生口角.然后被我的同学用钢管往我头上打了两下.在医院里了六针,我的车也给砸了,(当时我们就报警了)事发后2号的上午和下午我的同学分别两次找人问我们这边怎么办.当时我们这边没有给对方任何答复。现在问题是我同学的老婆是个孕妇.对方为了应付我们她们去做了流产.说是我给打的。派出所让我们双方都去鉴定报告,我的是轻微伤.不到一个月就出来了,对方报告一直都没有出来.到五月的中询才出来报告.是轻伤......(注:在劝架的时候我连莫都没有莫着我同学的老婆)请问像我们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啊?谢谢!
-
轻伤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的立案标准了,如果证据确凿你有可能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你没有伤人,可以向承办人员说明情况,由他们进行调查。
-
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构不成犯罪,但可治安处罚。建议律师帮助。
-
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我觉得这事鉴定是关键。
-
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则涉嫌刑事犯罪。但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轻伤有可能判刑,但可以调解。 你可以找到没有打人的证据,或有证据证明流产不是被打造成的。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