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级公路上靠自己的车车道上正常行车,没有违章行为,但由于一只狗的突然窜出,我踩了刹车也没来的及打方向,结果把狗撞了。可是没有想到的事当我靠边停车后,下车后发现对面逆向人行道上居然有位老太太倒在地上,当我搞清楚状况后才知道,原来是被我撞的狗,狗又撞到了老太太,由于老太太年纪过高,又是突发性,当场快速倒地,送到医院后第二天宣布死亡。(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老太太的情况),不过目击证已证明事情发生确实如此。我想知道我会负什么责任,他们提出的精神损失费我需要支付吗?你们的建议是如何?
-
情况特殊,如果车已经停住,是狗撞上你车,你没有责任.如果你车撞上狗,至少你要付一半责任,另一半由狗或他人来负责(如果是收费公路),但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你有责任,的确给受害方家人造成精神损害的,适当给点.
-
如果交警认定你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尽快请律师想办法。
-
要先看交警事故责任认定结论。
-
如果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认定你没有责任,那么无需承担精神损失费.
-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确定.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