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靠右行驶,没有任何违规,骑摩托车迎面驶来,撞到了右行驶的自行车人,然后致死,后法医鉴定为脑部受挫伤致死,而对方自己也重伤脑袋在医院。对方速度我无法知道,但可以肯定没有刹车,事故现场有15米远的硬物刮伤地面的痕迹,而骑自行车的尸体也远在开端划痕有10多米距离,当时因为在乡村夜晚,无目击者,只是有旁边住户听到响声出来发现。因骑摩托车的自己重伤,所以一星期来都没给当事人取证,交警一直以此说无法下事故认定书,情况大致如此。
请问下各位大律师;这样的情况对方是不是要负全责呢!如果对方一度不清醒,这认定书要多久才能下来,撞致死是不是可判刑,能判几年,就赔偿可获多少呢?死者56岁,城市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