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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工商分局的人来我们厂来,问他们什么事情也不说,只说是来搞社会调查。问我们一年生产多少,使用什么包装.是不是使用原料的包装.我们不知道什么事情,回答说是使用原料的包装,原料包装有印字的,有不印字的.他们问是不是使用印字的多?我们说是.然后他们就做笔录,问我们一年加工多少,我说不记的.他说你就随便说一个数,我说300吨.他就写上了.他是这样写的,你厂至今天已生产一年,共生产产品300吨,主要使用印字包装,已经全部卖出.写完就让我签字按手印.我就按了.按完他们就说罚款.说我们使用他人商标.我们是农民作坊,从开始就是使用原料包装,工商所从来没有下达过任何法规.我们使用原料包装没有告诉过用户产品是原料厂家的产品,而是说是我们自己生产的,再说用户也全知道.我没有想欺骗谁.工商所的人是专业人士,如果他们天天拿法规来罚款,我相信全国没有几家农民作坊可以剩下.我们赚的是血汗钱哪,不是什么大老板.我认为工商所发现问题应该对我们及时纠正,而不是以罚款为目的. 求求你们帮帮我们农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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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2 10: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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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