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当地由于头胎生了个男孩,当地计生办强行给我放环,因以前放环不受,这次放上之后便开始发烧,在当地输了17天的液,未见好转,故上专科医院检查,发现是因放环引起的炎症,一共花费了12000元才得以康复,我去计生办去讨说法,他们推卸责任,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生男孩真的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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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男孩女孩都没罪。
2、你有权要求计生办赔偿你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3、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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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体质导致无法适应体内异物避孕环之类而造成身体疾病、不适,是可以提出取消放环办法的,确实痛苦的可以不放,改用其他方法。定期去指定查体孕检防止怀孕再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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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医院出具不适应放环的证明,到计生部门要求不放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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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