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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辽宁黑山县人 在我家前方方现在正在建一栋5层高的住宅楼 楼高15米 距离我家门房17米 前门房没有房照 算不算遮阴 我去找过开发商 但他们说我们那是规划区 门房没有房照不算遮阴

民事相关
2009-06-02 14:59: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次《物权法》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