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同事说在下午4点多丢手机了,恰巧我到他办公室拿材料,办公室里没人。我拿上资料又去别的办公室送材料,送完材料我又进他办公室拿材料,这样进出,被监控到,我进出他的办公室,就被怀疑上了。然后我顺便去趟卫生间,物业监控也能看到,我进入到卫生间,说拿一手机进入的,这样是不是就能断定是我拿的手机。领导先和我谈话,并让我看了监控片断,我看到照到我的背影,在右胳膊位置有一块光亮的地方,领导说是拿的手机,是银灰色的(失主的手机说是这种颜色的)。让我回忆一下,因为是几天前的事了,我记的不是很清楚,但我回忆我那天左手没拿东西,右手拿了复印的材料,并且我穿的衣服的袖口有一溜反光纸。我该怎么办,好象已经成了作案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