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2008年4月底在重庆某机械厂内发现了该厂正在使用A公司销售的一种制冷产品B,该产品B使用了本人于2007年6月申请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本人于2008年7月获得该专利专利权)。 此前本人于2005年5月至2006年11月在A公司担任技术员工作,主要负责机械加工刀具的设计和该制冷产品B在用户场地的安装,并不负责产品以及制冷部分的设计工作。在本人离开A公司以前该公司从未有产品使用过上述专利技术。 问题: 1.如果对A公司进行专利诉讼,对本人是否有利 2.大致的诉讼流程和费用情况 3.由于本人经济并不宽裕,可否有一种代理诉讼的方式,胜诉后可将所获赔偿以商定比例支付诉讼代理费用,以减少本人前期的经济负担。

知识产权
2009-06-01 13:38: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专利如何申请
专利 2087
怎样进行股东代表诉讼
企业法律顾问 1965
设备销售代理合同模板
民法典 579
设备销售代理合同模板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范本
民法典 219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范本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