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房子于2008年4月24日租给房客,现在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了,房客每次都是说下次给下次给,每次约好时间她又变挂了,我已经被骗了好多次,昨天打电话不接,一会发来短信说让我们把银行帐号发过去她给我的汇到卡上。我实在没办法了,对这种言而无信的人。我们当时签定合同了,但是我的那份合同由于我的失误给弄丢了,我现在该怎么办!房子我能进去,但是我又怕我进去之后人家又会赖我她的什么东西丢了。。。请您帮我想想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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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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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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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给付房租,腾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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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