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于07年3月12日申请建房手续,到现在没有批下来。原因是当地政府以保护水源在一级保护区内不能建房为由不于批手续。只因经济有限,在我们后交申请的,比我们还要低一些的都早已建成。房子早已成危房. 请问国家对危房有些什么政策,对水源有些什么政策,对于当地政府的行为有涉及到法律吗?对于这种情况当地政府应如何处理?

其它综合
2008-11-13 10:02: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