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被人打成轻伤,经法医鉴定。当时报110后,110到现场只做了简单调查,现场没有取证。110当时没找到打人者,第二天找到打人者时他不承认。当时的证人是他的姐姐,派出所说直系亲属作证无效,只要找一位非亲属证人就可以办打人者。我朋友费尽周折找到了一位证人,做了相关的笔录,可派出所又说证据不足,必须得两名证人。否则只能到法院起诉打人者。我想问:1、刑事案件必须得两名证人吗?2、派出所说证据不足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3、根据现在的证据我朋友打官司能赢的把握有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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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让两个证人出庭(包括他姐)。。。
证人证言一定要能证明事实经过。。。
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尽量在公安立案,如不行,再到法院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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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的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派出所不管你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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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一般是二名可以相互印证,他的姐姐也可以作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轻伤案件是刑事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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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