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在郑州上大学,入校交三年学生平安保险,附加学生平安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期间是2007-11-13至2010-11-12,保险责任是“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90日后(续保不在此限制)首次患病或首次出险症状体征”
被保险人在2008-12-05至2009-01-17因“左肾周复发性脓肿”在焦作**医院住院治疗。*却以被保险人2006-05-18至2006-06-03曾因“左肾脓肿”在修武县**医院住过院为由拒赔。
请问律师“合同生效90日后首次患病”是什么意思?我儿子的保险该不该理赔?如果不该理赔,保险条款就应该改为“出生之日起首次患病”你说对吗?
谢谢律师!
学生家长: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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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赔是以你们没有如实告知为由拒赔,但是你们也可以保险公司未尽到说明义务为由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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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险公司在入保险前没给你讲请的话,保险公司应赔。如和其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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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就是之前生过大病的已经没有资格买保险,很多业务员为了卖出保险,将有病说成没病,让客户买了保险,造成很多理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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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综合整个保险合同判定,并且主要是保险方的免责条款,我想保险方大约是以你们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而拒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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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带上合同当面咨询律师。这样会给你讲清楚中间的好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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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