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现在6个月了,孩子父亲从孩子出生就不能尽一点父亲的责任。上班回家来就是睡觉,吃饭,看电视,玩电脑。其它一概不管,我们交流过多次没一点效果,他依然我行我素。我俩由于多次争吵已亳无感情,现在我想离婚请问:我是下岗工人,有6万元的下岗费,但是我要交23年的社保和医保。我丈夫现在在一家公司打工,工资674元,如果抚养费是他工资的30%我觉得太低,我可否用社平工资来索取抚养费?抚养费是一直算到18周岁吗?还有我们结婚时双方都出资过,我可否要回我娘家给的一部分钱?谢谢律师尽快帮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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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依据是对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是给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18岁以后孩子如果上大学的话,重新再起诉.婚前与婚后财产的区分是以领到结婚证为准.领了结婚证以后你娘家的赠与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是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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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只会按照对方的实际工资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至于以后如果对方工资增加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至于娘家给的钱属于赠与夫妻双方,很难再2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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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老公的收入较低,故法院也只能按照30%计算。6万元的下岗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时娘家给的钱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不存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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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