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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到人 去佛山市一医院照片没有伤到骨 只是软组织挫伤市一医院的医生说不用住院 过了5天后那个伤者住院了 又没有告诉我 等住了10天才告诉我他住院了 还说已经用了4000元交警的责任书我是全责的 还有那份责任书上面是写伤者是轻伤 请问我要赔多少钱的?

交通事故
2009-06-06 12:32: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因此,如果其住院与伤情相吻合,则你有支付医疗费的义务。
  • 这个情况需要看事故认定,另外要看对方实际损失,且损失是否合理。可以聘请律师调解参与协助处理。
  • 虽然你需要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但不是说对方的任何费用都必须由你承担。具体费用还是要看是否必要、合法、合理。没有法律依据、不合理的费用,由对方自行承担。
  • 这要看医疗费是否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如果是则要承担,否则,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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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