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倒插门女婿,去她家一年,她家发生啦许多事,在一年内连死三人,花啦大量资金和精力,事后她离家出走。在她父母亡故以前她就曾离家出走一次,到2006年12月25日把她找回来,回家三天对二老不尊不敬,不管不看。他父亲病故后她在次出走,没有一点音讯!中间我曾多次出去打听寻找,但没有找到任何音讯,在我出去找她期间总是早出晚归,有天我晚上回来后,发现家中东西丢了几件,包括结婚的被子,粮食,生活用品,等若干件!在对她苦寻一段日子后,用了我大量财力时间,但是生活仍要继续,无奈下我只好把东西暂存我父母家中【因为她家那面欠债太多,也怕别人偷去】于是我就外出打工挣钱还债,一边等她回来。时隔两年多,她回来起诉我离婚,她的理由是;我把她家的东西全部拿走,要我归还,还要离婚,我给她协商把东西全部在送回去继续正常过日子,她却不同意,坚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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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离婚就同意,不想的话就等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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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问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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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