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前夫曾经交过买方定金三万元,有定金收据证明他签的字,法院判决前夫本人支付我15000和抚养费。可房子后来在我上诉离婚前,他父亲买了下来,合同和发票都是他父亲的名字,所以没有办法执行。前夫由于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法院判决他支付的抚养费和那15000一直无法支付。
现在我确定他父亲已退房,退房款已到他父亲银行账户上,那么到底是要求法院找到他父亲强制执行他父亲名下退房款帐户中的三万呢?还是让法院找前夫要求前夫找自己父亲去要回三万再给我支付?(法院判决前夫本人支付我15000和抚养费)
离婚后不久我就申请强制执行,可前夫没有经济来源,法院也执行不了。现在他父亲退房款已到帐,该让法院强制执行前夫父亲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