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年初通过正规中介机构租到一处房屋,在北京。签了3方的合同,规定租期是一年,6个月一付,从09年1月1日开始。房东手里有我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合同规定付款日期应是下个租期开始的前3天,就是7月1日的前3天。如果我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房东就不会退给我押金。现在房东要我在6月5日就支付下半年房租,我不同意提前支付,房东就扬言要扣我押金,并且如果不按时交租就要强行进入房屋将我赶走。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否终止与该房东的合同并要回我的押金?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果房东真的动用武力赶走我,又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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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