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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中午,我村妇女主任去我家中,找我母亲,家中没人,正出我家门时恰巧碰见我回家有事的母亲,并对其施暴,期间,几经有人上去劝架并将其拉开,但都等及劝架人离开,继续对我母亲施暴,直至把我母亲打到动弹不行,才以停手,当时,家中没有亲人,我母亲也被打得神志不清,并没有及时向派出机关报案,直事后,我母亲才像派出机关和法院上报,并录了口供,只因当时并未要求做伤情鉴定。事后,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只是通过村里干部来处理问题,但处理意见是一人付一半的医药费,我父亲以所谓的大度原谅对方的行为和放弃医药赔偿。 直至现在,我母亲所受的伤害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心理上也被不理解的人还冠以爱扯是非的恶名,这样的事情不止于一次两次发生了,均因子女都不在家,被打了,在家庭睡上些时日,并为向上力求解决,但此次,我母亲不服,希望上诉,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得到应有的精神和医药补偿。 另:我母亲也在地方医院体检,医生的口头结论是轻伤,但现在肚子还在疼痛之中

民事相关
2009-06-01 15:00: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