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06日收到传票,要求15日内交答辩状,12月2日出庭,
而我早已订好本周末出差,到12月中旬才能回来,向法院提出延期申请,法院既然拒绝.
请问收到法院传票后,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延期审理,如果可延期,答辩状是否仍一定要15日内提交. 法院此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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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可以不交,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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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排期好后,很难改变,除非有法定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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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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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要有法定理由的,是否批准由法院决定。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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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