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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我骑电动车撞了一老太太。 我可以确保当时行车正常,但是老太太突然冲出马路,令我躲闪不及,所以撞上了。 当地交警说,因为老太太当时正在过斑马线(不是十字路口的斑马线),具有行人绝对优先权,我占全责。 后来老太太受伤严重,做了摘除脾脏手术。 目前,受害者家属找到我,一要赔偿医药费(对方靠关系走了医保)二要追究医疗费以外的赔偿。 由于我家境贫寒,单亲家庭,母亲是招待所清洁工。我大学没毕业。买电动车的钱是勤工俭学赚的,买车的目的是为了跑更多的业务送更多的货。因此,在赔偿上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现在我愿意以各种手段将医疗费支付,但是如何得知对方的医疗费被医保报销了多少?还需付多少? 除了医疗费,对方还会依法提起哪些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多少?这些赔偿要求可否一定程度上的减免?

交通事故
2009-05-31 16: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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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