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兹松江茶叶市场合同到期续签一事.第一条:租凭时间:甲方有松动茶叶市场(XX号店铺).月租金为1600元.全年人民币19200元.并自愿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第6条:租凭期满,乙方在租凭期满后.店内固定装潢不得拆除.不得破坏.如要拆除要经甲方验收.恢复原样.乙方付清租凭各项费用后,甲方如数退还无息保证金.乙方如要续租,但必须提前30天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权.但必须重新签定合同.乙方在外的各种债权债务不负连带责任.与本市场无关.
问题是我在30号晚.要同乙方续签合同时.乙方要加我每月200元.他的说法是要调整房租.签10年合同的不做调整.签3年的要做调整.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已经同意整体房租上调8%的情况下)
签3年合同的有将近2-30家.就只对我和另外的一家做调整.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请速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