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是婚前他父母盖的,但欠债是我们婚后共同偿还,且没还完。能算共同财产吗?是否一人一半? 我们现有一个7个月大的儿子,我不想抚养。是否合法。男方应抚养吗?
-
房子应属婚前个人财产,至于你们债务,性质不好说;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离婚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不是那一方说了算的。
-
房屋一人一半很难,很难认定为共同财产,男方有抚养义务
-
一、房子是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
二、儿子才7个月大,一般归女方抚养。
-
仅是婚后偿还了部分债务,无法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为对方婚前个人财产。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离婚也不例外。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