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1月8号买了一套房子.08年12月4号拿到房子.产权资料全部交过去了..可是现在都5月30号了.为什么产权证还没有拿到?合同有规定:料交房管90天内.将资局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拿到产权证.没有拿到按*****赔偿.但是合同上根本就没有规定时间.第一次买房真的辈骗了.房管局回复我是90天内要取得产权证.让我通过法律途径赔偿.我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到现在都不能给我一个明确的时间回复,还说什么当初没有看清合同.只能怪我们自己.意思就是我们不懂法律.无知.唉.这个世界上怎么这么多的骗子啊.问:请问合同上的90天是否与法律相抵触?合同是否有效?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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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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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违法情况,合同有效;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或者有关规定;你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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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违法等特殊情况,合同应有效的。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索赔。如有不明,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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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