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值班头一天别的医生收了一73岁女患者给我的病床,第二天下午18点10分其陪护家属发现患者呼之不应,经检查发现已死亡.具体经过如下
患者4个月前股骨颈骨折手术,再次跌倒来院就诊,当晚X片检查无异常.入院二级护理.我接手病人后做B超心电图检查.入院后述患肢及右腰疼痛,因骨折处无异常,(电话询问B超医生患者腰腹正常)给予口服芬必得口服自觉疼痛减轻入睡,下午14点心电图B超报告送达科室(早上10点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150次每分),在病房护士测量的各项体征均属正常,13点左右我还亲自给患者做体检也无异常.就考虑是因当时检查搬动到门诊二楼及疼痛引起(患者既往无特殊病史),14点护士测生命体征无异常,17点护士发药因患者家属要求不打搅其睡眠,见患者安睡明显呼吸,未将其叫醒.到家属发现患者无反应后通知我们发现已死亡.私了赔5万
我是值班医生.值班是24h,按规定16点到18点回家吃饭,接班后就接诊其他门诊病人直到患者家属来通知,现医院给我们当天上班的医生护士处罚如下,定为重大责任事故,我1.2万护士5人每人2千5,这处罚合理吗?要走什么法律渠道
-
关键看你在值班过错和检查过错中有无过错,因为医疗方面的知识是比较专业的,所以,有无过错要请医疗专家来鉴定。
-
处罚不合理,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解决。诉讼的话,涉及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及执行问题,法院有可能不会受理。
-
处罚不合理,你可以诉讼或仲裁解决
-
应当对死亡的原因做鉴定,在是否有过错没有定论的情况下就认定为责任事故没有依据,而且把责任事故错产生的损失全部由员工承担,也不合法。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