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儿子现在六个多月,其生母在三个多月的时候离家弃婴出走,至今未归.摧残了一个无行为能力的婴儿,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的身心健康!给我思想上造成严重负担和压力,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损伤!试问天下有这样歹毒的母亲没有?
我们已经上过一次法庭,是她在离家弃婴出走十天后她起的诉,二十天后开的庭!开庭的结果是:经法官调解我们和好都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她说好好过并在法官面前说让我租房子且靠近她的学校.因为房子不好租,我用了一个月时间好不容易才租到靠近他单位的房子并且我把房子重新粉刷了一番,遂后我去她家和单位找她回家,我的父母去他的父亲的单位面谈找她,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她拒不回家!直至现在已经四个月离家弃婴出走了!请问:第一她应付法律责任吗?付什么责任?第二能否请求司法部门剥夺其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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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负法律责任。
2.可以就监护权问题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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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义务和责任,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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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应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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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负责任
可以起诉剥女方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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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