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医务工作者,经常需要到医疗水平较好的医院去进
修学习.去年医院委派我去进修,出去进修时医院要求与我签订
为期6个月的进修合同,要求我进修结束后要在本医院服务要求
在本医院上班满8年后才可以调动.否则就要赔偿医院的经济损
失,而且还要承担我进修期间我的工作,社会保险等费用.但是我
现在要求工作调动,要求离开现在的医院,请问医院与我签订的
这份合同有效吗??请问我现在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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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依据劳动法规定,这应是专业培训期,单位支付了培训费,你需要返还,但是社保费不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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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医院签订的合同有效,你如果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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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依据劳动法规定,单位支付培训费用让你进行专业培训期,如果你没有按双方约定工作8年,那么你需要返还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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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