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镇**村的一名村民,我于2005年建成一间房子,向婆婆借了8300元生活费,在搬进新屋的那天婆婆就和我们一起搬进了新家,在搬进新家半年以后我就和婆婆不和,婆婆就独自请人搬了出去并没有给我们商量就向法庭提出诉讼说我们两口子打她骂她不给她房住借她钱不还,我们没有打骂她,着是街上人有目共睹的,所以我们就不承认,欠她钱虽无凭无具但我们承认了,我们不懂法,来调查的人说他只管见我们还钱,我们就在法庭上把钱还给了她,当时她自己(她不会写字)找人写了一张条子交给法庭说只要我们还她钱她就不要我们管,遇到这样的老人我们也无奈
现在她有再次把我们告上法庭,不过不是赡养问题,而是说我借了她几万块,而且还造了假借条,上面还有我的签名和不知谁的手印,还请了街上某些人做假证人。。。
一切的一切都对我好不利,我请了个律师,但6月2号就要开庭了,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该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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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但是我的律师基本没来我们这里调查过,这样我心里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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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请了律师,那就相信律师,日后需要法律帮助,请和我所肖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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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