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四川南部人,在广东打工有十五年了,中间有回去过四五次,每次也呆不长,对家乡的情况也不了解。最近几年,国家对农村有很多的优惠政策,给农民下拨了很多款项,而我从来都没有得到过一分钱。前几天我回家后,听说国家为了将“农村低保补助金”顺利的发放到农民手中,特发给每一户农户一本《农村信用合作社活期存折》,将“低保补助金”直接打到每一户农户的存折上。这本存折其它村的村民都拿到了,而我们的存折却被村里扣下不发,等村里搞建设的时候‘就由村里的几个负责人去信用社直接取钱出来用。
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做?如果要向上级反应这件事,应该写什么样的信?是检举信还是控诉信?或者是其它什么形式的书信?
有劳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