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号,我嫂子在县里一家医院剖腹产生下一个男孩,孩子生下后没多一会儿腿就红肿了。家人问医生是怎么回事,医生只是说没事,拍的片子也不让我家人看,还说包半个月腿就好了。家里人不放心就来市里医院检查结果孩子腿是骨折,还说是医生的责任,以后很可能会留下后遗症。回去后在我家人的追问下县里医生承认了我想咨询律师我们该向医院还是他本人索赔?他们该赔偿哪些责任?如果以后留下后遗症我们是不是还得向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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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依法向医院提出索赔,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如果造成残疾可以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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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赔偿,建议委托本专业律师具体协助,尽力而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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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医院的责任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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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