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的房子是**局的公房,改造什么的都是**局给弄的,邻居家的也是公房。可就在去年奥运前期改造门脸房的时候他家给施工的工人好处,私自向我家的房靠拢了9公分,把我家的下水管都埋在了他家的地底下!可他们就仗着自己在法院的路子硬就恶人先告状,得了便宜还卖乖,转眼以我家房子影响他家采光,通风等为由把我家告上法庭。我们请了律师,调研取证后说胜诉的把握非常大!可他家认识**的人。最后**以我们影响了人家采光通风,而且水管导致其屋内常年潮湿(还有照片)为由,判我方败诉。要求我方拆除屋门,房顶及水管子,就是把靠近他家的那间小厨房都给拆除。
我们的房屋是合法建筑,**就说那就让我们去告**局而搪塞我们。请问律师我们现在有什么方法来捍卫我们的正当权益么?谢谢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