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承包地上的树已被强抢,怕另一块承包地上的树木再被盗伐强抢,我决定申请采伐。 最终,于2007年11月8日, 宿豫区农林局给我颁发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本村王庄王礼生及袁庄高行军、袁学柏、袁学政、袁学礼等人妄称树是他们的,向我索要40万元巨款,扬言若不如数给钱休想伐树,连看树都要挨打。
2007年11月25日、11月27日、12月8日,三次,我带买树人看树遭这伙人以及他们煽动起来的王庄、袁庄两组众多村民打骂。
第四次12月11日,我带人伐树遭抢劫。伐倒的四棵大树及伐树工具被强行抢走,我被当场打伤,处警民警要我暂停伐树等候处理结果。伤情经宿迁市中医院诊断为外伤性腰椎间盘突出和皮肤软组织损伤,住了十几天的医院。伐树被迫不能进行。
抢劫案件正在发生时,派出所处警民警就在现场,我人还是挨打了,伐倒的树还是被强行抢走,公安机关案件至今未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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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的林木应待林业主管部门确权后,方能砍伐.本案民警要求你停止砍伐是对的,必须先解决权属争议,任何一方都不得在之前改变现状.但公安机关对欧打你的人必须做出处罚,从你反映的事实看:王礼生、高行军等人的行为还不能简单的说构成犯罪.你也可就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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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安机关应当对打人者进行处理。欢迎您向平顶山律师刘耀武。平顶山刘耀武律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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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