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家兄结婚后,在2007年时应家嫂需要买房,家里父母出资10万(其中4万是转借的,当时说明要还的)作为房款,半年后家兄与嫂子将该房产卖掉,并在同年的12月买入另一处房产,并将12万(前一处房子卖掉的部分房款)作为首付,另外20万作为银行按揭(目前未还清),目前因为关系不和,要离婚,请问,这个财产该怎么分?父母出资的10万能拿回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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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后,父母的出资,如果没有明确是增予子女,那么属于增予夫妻两人.或者有证据证明这部分出资是借给夫妻的,那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的话,房产由夫妻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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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