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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10点半左右,我哥(无驾驶证)驾驶一辆有牌但漏检的摩托车自西向东行驶,与一辆自北向南倒车的拖拉机大板(私自改装)相撞,(对方也是无牌无证)在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肇事司机未做任何标记就把拖拉机开入了工厂,随救护车把伤者送到医院,发现脾脏破裂需进行手术摘除,然后他在医院内报警,但交警以现场已破坏为由并没立即出警,随后肇事司机以回家筹钱为由回家但不再回医院。下午2点多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发现摩托车也已被挪进工厂,拖拉机已经不见了,交警随后赶到肇事司机家中想把拖拉机带回交警队时遭到村民的阻挠,未能带回,也没能带肇事司机回交警队做笔录。20日警方找目击证人(我哥的小舅子)到交警队做了笔录。21日下午交警到医院进行笔录。22日肇事司机在交警队录口供,下午对方把车开到交警队。 问题1:他算不算肇事逃逸?是否构成肇事罪? 问题2:对方破坏了现场,是否可认定为全责? 问题3:交警队到现成也没有给出事故责任认定,说因没有现场,证据灭失,无法否认也无法确认,且交警在谈话中多次提到对方不承认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对方始终没有否认,交警在此事故处理中有无不当行为?

交通事故
2009-05-29 15:56: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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