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好:
现在有个棘手的问题希望大家能解答.事情经过是这样的,05年,我通过单位同事认识了另外一个单位的人,那人拉着我投资入股一个电站,我和单位另一个同事相信他,然后各拿出4万元给他,加上他自己的七万块共20万算一股投资了那个电站(他自己说是投了七万),但一直到今年未分过一次红,什么也不知道.多次去找他问他情况.他说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但电站早几年开始发电了,我说如果没个说法的话那我就退股算了.他又说已经投资了自己也没有钱.他经常手机关机,去他单位又找不到人.
现在我经济困难,打算通过法律手段找回拿回自己的那点钱及这几年的息.您说能胜诉吗?
他写了一张代收条,大概意思就是代收了我4万元钱投资电站.
谢谢大家能为我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